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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反對服貿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產業與電腦及相關服務業的主要理由,係在於資通訊安全方面的疑慮。
而NCC則聲明,服貿所開放的,屬封閉網路特性的業務,屬企業專用的封閉型網路,不會有資料外流疑慮。國家通訊服務安全不會有疑慮。另自101年政府全面禁止電信業者採購大陸廠牌核心網路設備後,已全面要求「大陸人士不進入機房」,也要求所有電信事業資訊設備維修作業,不得委託陸資投資的資訊設備維修服務業者維運,將可能風險降至最低。
NCC的聲明,實在不足以令人放心。什麼叫做「封閉網路特性的業務,屬企業專用的封閉型網路」?什麼叫做「全面要求大陸人士不進入機房」?…………
NCC可能有做過風險評估,也據以提出相關的控管機制,但NCC的聲明,卻令人完全無法放心。
在資通訊科技成為基礎建設的現在,網路的特性就是溝通與開放,這不僅存在於網路內部,也存在於網路外部。事實上,要完全封閉一個網路是很困難的,這一點去問問那些獨裁者就知道。
網路不會只因為NCC說它是封閉型網路,它就自己封閉起來。要封閉網路,要有嚴格的機制,這些機制在哪裡?NCC並沒有告訴我們。
同樣地,人總是來來去去,NCC全面要求大陸人士不進入機房,所以大陸人士就乖乖聽話,自動不進入機房?這恐怕是不切實際地樂觀。要禁止某些人士不進入機房,要有嚴格的機制,這些機制在哪裡?NCC並沒有告訴我們。
魔鬼藏在細節裡,NCC想要令人放心,就應該要有更詳細而具體的風險評估和控管機制,否則是無法消除疑慮的。
之所以需要對開放第2類電信業抱持高度疑慮,是因為在台灣,第2類電信業並沒有什麼搞頭。第1類電信業是大房東,第2類電信業是二房東,如果有搞頭的話,大房東拿回來自己賺就好了,何必給別人賺。
所以,正常的情況是,陸資不會為了蠅頭小利甚至虧損,冒險來台灣投資第2類電信業。而如果真的來了,必然有其它目的,因此,不得不防。
另一個疑慮是,賺錢的是第1類電信業者,而如果資料外洩的話,受害的是我們一般小老百姓。在台灣,在政府縱容下,企業為了賺錢而犧牲小老百姓的權益,實在不陌生,環保、食安都是案例。
所以,反對服貿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產業與電腦及相關服務業,是自然而然的事,沒什麼好訝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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