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VBS 2015-12-9〕報導:「所長帶頭吃案!塞超商1000元 拜託別報案。」…see more。
在此新聞中,並沒有報導那個所長為什麼要吃案,因此我們並不知道所長吃案的原因。然而,一般而言,警察會吃案,通常與績效考核和獎懲有關。
如果警察的績效考核和獎懲,與破案率連結在一起的話,則可能導致警察吃案。而如果警察的績效考核和獎懲,與破案數連結在一起的話,則可能導致警察栽贓、塞案。
這方面,我在《資訊和通訊科技基礎建設管理系統(ICTIMS)》一書中,有加以分析和說明,在此將其摘錄出來,如下:
目標的挑選必須非常小心,因為如果目標沒有經過適當整合的話,目標與目標之間可能會有互相衝突或力量彼此抵銷的情況發生。另外,在決定目標以及定義其相關的量尺和目標值時也要非常小心,尤其是當組織將目標與員工或單位的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時更是要特別小心,如果處理不好的話,不僅無益而且會對組織造成傷害,甚至危及組織的生存,因為目標的挑選和設定會影響人們的行為。這裡有一個例子:
某個國家有一個地方的民選首長,為了實現其改善治安的承諾,要求所屬的警察單位提高破案率,並將破案率的高低作為警察首長和每個警察的績效,據以獎懲。於是該地方的警察,上至警察首長,下至基層員警,無不努力於破案率的提高。
警察們不眠不休努力辦案,希望能提高破案率,也就是提高其績效,進而獲得升遷或金錢上的回饋。但是,每個人每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就算是不眠不休地辦案,要多破幾個案件,有時候還是要靠點運氣,然而運氣並不會常常光臨,要提高破案率談何容易。於是,有些特別聰明的警察開始研究破案率。他們發現破案率的定義如下:
所破的案件數
破案率 = --------- = 績效 = 金錢或升遷
登記的案件數
既然要提高所破的案件數非常的困難,那麼,為什麼不降低登記的案件數?所以,這些聰明的警察開始為降低登記的案件數而努力。
他們思考,有兩個辦法可以降低登記的案件數:
第一個是減少案件的發生。問題是,警察有沒有辦法減少案件的發生?結論是,他們沒有辦法獨力完成這件事。這件事要很多單位,例如:教育部門、社會部門,的共同努力,還要加上大環境,例如:經濟繁榮,的配合,還要加上很多運氣,才會發生。所以,他們決定放棄。
第二個是降低登記的案件數。警察有沒有辦法降低登記的案件數?有辦法,而且只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就可以很容易地做到:只要當民眾報案時,不要登記就好了。
這些事只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就可以做到,為了獲得升遷或金錢上的報酬,違背自己的良心並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於是,這些聰明的警察開始吃案,並且得到很高的破案率,然後得到金錢或升遷。
那些有良心但不太聰明的警察覺得這樣做不好,仍然不眠不休努力辦案,但是並沒有辦法有效地提高破案率。於是,他們努力的代價是無法獲得升遷也無法獲得金錢上的回饋。於是,苦幹實幹,撤職查辦,劣幣驅逐良幣的事情發生了。
在此同時,教育部門和社會部門非常高興,他們大力宣傳,這是教育和社會福利的成功,所以治安才能改善,而這個地方的民選首長也認為他的政見已經得到實現。雖然,事情的真相只有那些聰明的警察才知道。
但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知道治安並沒有改善,而且有些案件報案之後,就如同石沈大海,無影無蹤,毫無回應。於是,在下次的選舉,他們選擇了另一位信誓旦旦能夠改善治安的候選人。
這位新上任的民選首長為了改變過去警察吃案的惡習,將警察的績效從破案率改成了破案數。於是該地方的警察,上至警察首長,下至基層員警,無不努力於破案數的提高。
警察們不眠不休努力辦案,希望能提高破案數,也就是提高其績效,進而獲得升遷或金錢上的回饋。但是,每個人每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就算是不眠不休地辦案,要多破幾個案件,有時候還是要靠點運氣,然而運氣並不會常常光臨,要提高破案數談何容易。於是,有些特別聰明的警察開始研究破案數。他們發現破案數的定義如下:
破案數 = 抓到真正的犯案者 × 犯案者所犯的件數 =
﹙抓到的嫌疑犯 - 無罪釋放者﹚× 犯案者所犯的件數 = 績效 = 金錢或升遷
他們思考,有三個辦法可以提高破案數:
第一個是減少抓到犯人的時間。但是犯人都很會躲藏,要很快地抓到犯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隨便抓個人交差了事,也是值得嘗試的。再說,要是碰到檢察官或法官一時不察,將人判了罪,那就賺到了。
第二個是抓到的嫌疑犯都是真正的犯案者而不會被無罪釋放。但是犯人都很聰明,要很正確地抓到犯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栽贓然後交差了事,也是值得嘗試的。再說,要是碰到檢察官或法官一時不察,將人判了罪,那就賺到了。
第三個是每個被抓到的犯案者所犯的件數都很多。但是這要運氣特別好才碰得到,最好的情況是與犯案者談好條件,將一些懸案塞給他,由他吃下,這樣不僅提高破案數也提高破案率,一舉兩得。
這些事只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就可以做到,為了獲得升遷或金錢上的報酬,違背自己的良心並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於是,這些聰明的警察開始栽贓、塞案、製造冤獄,並且得到很高的破案數,然後得到金錢或升遷。
那些有良心但不太聰明的警察覺得這樣做不好,仍然不眠不休努力辦案,但是並沒有辦法有效地提高破案數。於是,他們努力的代價是無法獲得升遷也無法獲得金錢上的回饋。於是,苦幹實幹,撤職查辦,劣幣驅逐良幣的事情發生了。
這個破案數的後遺症比破案率的後遺症要大的多,因為警察栽贓、製造冤獄,人民再也不相信政府。現在,如果警察捉到一個嫌疑犯,並且有證據證明其有罪,人民可能也不會相信,因為警察過去有不良的紀錄。
上述關於破案率/破案數的例子可以與ICT服務的意外事件解決率/解決數類比,也就是將犯罪案件與意外事件類比。犯罪案件與意外事件這兩者都是我們不想要的,最好不要發生,萬一發生的話,越快解決越好,解決越多越好。
ICT經理人與警察首長一樣,非常不喜歡意外事件,必欲除之而後快。但是如果將意外事件解決率/解決數與ICT人員的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就要特別小心,否則當你發現漂亮的績效報表背後的原因時,常常會「憨憨不知道,知道嚇一跳。」
當ICT經理人要求提高意外事件解決率並且將其與ICT人員的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時,可能會發現意外事件不見了(被吃案了)。當ICT經理人要求提高意外事件解決數並且將其與ICT人員的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時,可能會發現意外事件出現了(被創造了)。
或許有人說,如果同時要求意外事件解決率和解決數,那不就將問題解決了?在這個充滿挑戰的世界裡,事情通常不會這麼順利。比較可能的情況是,你沒有得到這兩方面的好處:解決率提高了、解決數也提高了;而是得到這兩方面的壞處:意外事件被吃案了以及意外事件被創造了。員工們會依據他們個別的才能來決定相應的對策。
如果你想要將目標與員工的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你應該要在心裡牢記這句話:「你想要什麼,我就給你什麼,但是你所得到的,未必是你真正想要的。」然後小心因應。
〔這句話也適用於ISO
9000、ISO 27000、ISO 20000、CMMI的認證上:「你想要一張證書,我就給你一張證書,但是你除了得到這張證書外,其它的可能得不到。」筆者並不是說這些認證不需要或不重要,只是應該把獲得認證當作一個過程而不是目標,否則你最終一定會感到失望。〕
筆者之所以要在這裡花這麼大的篇幅來舉這個例子,是要強調: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是強而有力的領導統御的表現,對一個強而有力的舉動必須小心謹慎地考慮和實施才能達到目的,否則一不小心,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後果。
如果沒有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可能比較無法激勵員工達到所想要的目標,但可能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客觀的結果(也就是量測值)。如果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而沒有小心謹慎地考慮,可能得到一個扭曲的量測值,而這個扭曲的量測值會造成嚴重的傷害。
筆者的意思並不是說不要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其實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可以產生強大的激勵、驅動的作用,甚至完成「不可能的任務」。只是如果要將目標與績效、獎懲連結在一起,必須小心謹慎地考慮。因為這是「兩刃劍」,運用得宜,它可以幫你攻城掠地,否則,就會一敗塗地。
《《《《《《《《《《《《《《《《》》》》》》》》》》》》》》》》》
l 如果你是高階經理人,你如何讓企業和ICT(資訊和通訊科技)的策略和目標結盟,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你應該作成哪些與ICT相關的決策,而不會讓ICT花費大筆的預算,卻達不到你想要的結果?
l 如果你是資訊長,你如何擬定ICT的策略和目標,與事業單位溝通,建立ICT組織,扮演好ICT的角色,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而不會被批評為只是花錢的單位,毫無貢獻?
l 如果你是資訊部門經理,你如何根據企業的ICT策略和目標,建立相關的流程和組織,例如:服務要求管理流程、意外事件管理流程、異動管理流程、資訊安全管理流程等等,並且據以實行,以達成ICT目標?
l 如果你是系統、網路、應用軟體管理、設計、開發、操作人員,你如何將自己從技術人員提升到管理人員,對企業整體的ICT基礎建設及其管理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從而提升自己在公司的地位?
l 如果你從事於資訊服務業,你如何管理本身和顧客的ICT基礎建設、如何擬定合理的價格、如何與顧客談判服務水準並且擬定服務水準協定(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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